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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生活六大事,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,而酒是放在哪一件事之中呢?依酒的必須性來說,是放在最後一件的”樂”事之中。

 

    酒,並非生活的必需品,而依酒的歷史與發展來說,酒是一種奢侈品。依釀酒的原料來說,主要都是食品,而在食不飽餐解饑的情況下,那哪來多餘的食物拿來釀酒呢?

 

    有多餘的食物能來釀酒,算是生活富庶的一種象徵。那酒就應該拿來慶祝之用,用來表彰自己對於生活的努力,能夠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無虞,並有多餘的之力來以酒享樂的說。

 

    所以飲酒應該是一種樂趣、一種幸福、以及是一種對自己的犒賞。而因為是如此,所以喝酒,就要選擇最為適合自己的酒。而喝酒的方式,就是能夠對自己生活有所調劑的方式來想享受酒的美味。喝的量,要讓享受這些美味的時候,能夠保有健康。能夠持續在生活努力的空檔,讓酒的美味一直來撫慰心靈以及享受其美味的故事。

 

    所以喝酒的原因,應該是為了享受它,才來喝它的。而因為這樣,喝酒才能成為是一種享受,而不是一種強迫自己的苦難。

 

    酒在台灣一直被無情的汙名化,而主要的原因是很多喝它的人,並不是為了享受它的美味,而是一種對自己的金錢能力以及權勢的一種炫耀。而在這樣的情況下,喝一輩子的高價酒,可能連他它的基本風味都不知道,更談不上品出它的美味。而在這樣的情況下,酒不是讓人調劑生活感覺幸福的奢侈品。而是一種降低自己的格調,以及危害健康慢性殺人的合法武器罷了。

 

    酒可以拿來應酬,在適當的酒精催化下讓人更容易放開心防而真心交談。但過量的酒,反而讓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而造成爭端甚至遺憾。因而酒是一種限制級的飲品,不是要幾歲成年才能享用它,而是有能力控制適時、適量享用它的時候,才有資格說自己達到能喝酒的年紀了。

 

    而酒也是一種分享,每隻酒都有它美味的故事,而當你知道它的美味的時候,總會想要和你摯愛的朋友或親人分享。這是一件好事。不過每個人對與所謂的喜好各有所不同,同一隻酒每一個人所感受的美味各有不同,而對於如何去感受的方式也有所不同,所以分享的時候,是一種分享而無須強迫的說。

 

    酒是一種繁榮的象徵,也是一種奢侈品,所在喜慶之時,會拿來表達主人的一種心意以及代表宴請之人的富庶。這算是一種傳統與禮節,宴請也是請自己重要的人來做報答以及心意的闡述,而其中的酒的奢侈性,也代表對宴請賓客的重視。不過飲酒應該是一種歡愉的享受,賓客看到酒就能夠感受主人的熱情,無須要被免強勸酒才能感受到。所以讓酒能讓喜歡它的人,自在的享用它,最是最奢侈以及幸福的,而被勉強的壓力會讓它的美味變調。所以敬酒是對於酒的尊敬以及對賓客的敬重,而過分勸酒反而失去這些本質。

   

    酒的飲用無論是在於主動或被動的情況下,尊重以及自由的享用它,酒的價值才能獲得真正的彰顯。而賦予它壓力來強迫自己或強迫別人喝下,那酒的風味就如同人心一樣會變得走味而難飲。

 

    酒在奢侈之中應該付予它自由,因為酒的風味與面相十分廣況與複雜。其中好壞是由自己的味覺去感受。無須理會別人的觀感以及被價格和品牌所束縛。啤酒不會比白蘭地差。而會喝高酒精度的酒的人,或會喝高價酒的人也不代表那樣才是行家,因為它們各闡述與於自己的風味故事。而去自由的感受和選擇屬於自己的美味酒品,那才是真正的好酒。

 

    酒不一定要在應酬喝,也無須一定值得慶祝的日子。更無需高貴與高價的酒品才值得品飲。酒的美味並非限於本身的風味,而是在怎樣的時刻、搭配怎樣的食。飲而配食,選擇適當而相互彰顯美味,這樣的美味是相成而非相加。一瓶普通的葡萄酒,要是能夠依照它的風格來搭配適當的餐點,其相成的美味已是十分了得的,也是一種無上的享受。

    

     而在炎炎夏日,洗完澡後一瓶冰涼的啤酒帶給人舒爽暢快的感覺,也是一種無比的幸福。酒並不需要高價而帶給生活負擔,重點是如何在適當的時刻來展現那一瓶酒的價值,這樣融入生活酒並帶給生活歡愉的酒,才是最有價值的酒。

 

    酒是富足中所誕生出來的奢侈品,那就該用最奢侈的方式去享受它,奢侈不用喝多、更不用喝貴,而是自由沒有拘束的享受它所帶來的美味與滿足,而這是最奢侈的享樂。也是喝酒重要的意義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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